海外华文媒体山西晋城共赏非遗绝技“打铁花”

太行山村的新变化:端起“生态碗” 吃上“旅游饭”

文旅康养融合发展 海外华文媒体山西高平感受乡村振兴活力

海外华媒走进山西高平珐华艺术馆:探寻失落的艺术珍宝

《习近平的文化情缘》将在意大利主流媒体落地播出

海外华文媒体走进山西晋城 探寻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密码

陕西高院同意米脂杀人案死刑判决 被告人不上诉

发布时间:   来源: 欧洲侨报

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发生的“4.27”赵泽伟故意杀人案件,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依法公开开庭审理,于2018年7月10日作出刑事判决,以被告人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2018年7月24日,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该案报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。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已复核终结。

陕西米脂致中学生9死10伤凶手获死刑:当庭表示上诉
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赵泽伟犯罪动机卑劣、犯罪目标明确,杀人手段特别凶残,犯罪后果极其严重,社会危害性巨大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、第五十四条之规定,以被告人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赵泽伟当庭表示上诉。

陕西米脂”4·27″故意杀人案:中学生9死10伤

陕西米脂”4·27″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于案发后已被警方控制。初步查明:犯罪嫌疑人赵某,男,汉族,1990年1月20日生,户籍米脂县城郊镇赵家山村人。

(来源:陕西高院)

上一篇:泸州长开区2020年力争实现“突破千亿产值”
下一篇:台北飞往美国休斯顿一航班延迟降落 机上有人死亡

首页   |   关于我们

Copyright © http://www.eurochinesedaily.com 欧洲侨报 版权所有